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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未成年学生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教育部的口径已经从一个月前的“严格”变为了“暂停”。发生这一政策变化的导火索是前段时间重庆大东方行走学校擅自改变培训内容、体罚学生的违规教育管理方式被披露。

  昨天(25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这一事件做出表态。他说,这所学校的内部行政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严重的打骂、体罚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目前,这所学校已被吊销了办学许可证。“在教育部没有出台新的具体政策规定前,各地将暂停审批新的专门针对未成年学生开设的此类教学机构。”王旭明说。

  北京市民办教育相关专家告诉记者,面向未成年学生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多指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因此暂停审批将对民办教育产生较大影响。

  事实上,类似重庆大东方行走学校这样的案例不止一件。不少地方的社会教育机构违规运作,甚至非法举办。

  对此,王旭明表示,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教育机构,都要符合国家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批程序,要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教学章程、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今年8月31日教育部曾紧急发布通知强调,不得随意审批各类招收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履行对属于教育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责任,严格审批标准。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凡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合格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要实行教育部门的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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